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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範公司請假辦法
一句話定義
規定示範公司關於特休假、病假、事假的申請條件、天數限制、薪資發放及申請流程。
要點
- 特休假:到職滿六個月可休 3 日、滿一年 7 日、滿二年 10 日、滿五年 15 日;應於年度內休畢,未休畢者依比例折算工資。
- 病假:一年內未住院病假合計不超過 30 日,三日以上須檢附醫療機構證明,期間工資折半發給。
- 事假:一年內合計不超過 14 日,期間不給工資,須於三日前透過差勤系統申請並經主管核准。
- 申請流程:所有假別一律於差勤系統線上申請,緊急狀況可先電話告知主管,三日內補單。
關鍵實體
- 特休假 — 依到職年資給予的年度休假。
- 病假 — 因病請假,有天數限制及證明要求。
- 事假 — 因私事請假,有天數限制且不給薪。
- 差勤系統 — 所有假別申請之線上平台。
- 主管 — 負責核准事假及接收緊急請假告知之人員。
- 醫療機構證明 — 病假三日以上所需檢附的證明文件。
關聯
- 員工 >> 使用 >> 差勤系統
- 主管 >> 核准 >> 事假
- 病假 >> 需要 >> 醫療機構證明
- 特休假 >> 依據 >> 到職年資
- 事假 >> 透過 >> 差勤系統
來源原稿:docs/示範公司請假辦法.md(AI 萃取定稿,rag_extract/gemma-4-31b-i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