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8 KiB
1.8 KiB
示範公司請假辦法
一句話定義
示範公司規定了特休假、病假、事假的資格、天數、工資發給原則與申請流程。
要點
- 特休假到職滿六個月享 3 日,滿一年 7 日,滿二年 10 日,滿五年 15 日。
- 特休假需於年度內休畢,未休畢部分依比例折算工資。
- 未住院病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30 日。
- 病假達三日以上須檢附醫療機構證明。
- 病假期間工資折半發給。
- 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4 日。
- 事假期間不給工資。
- 事假須於三日前透過差勤系統申請並經主管核准。
- 所有假別均需透過差勤系統線上申請。
- 緊急狀況可先電話通知主管,並於三日內補辦請假手續。
關鍵實體
- 示範公司 — 本請假辦法適用之虛構公司。
- 特休假 — 依員工到職年資發給之帶薪假別。
- 病假 — 員工因病休假之假別,有天數限制並可能需檢附證明。
- 事假 — 員工因個人事務休假之假別,有天數限制且不支薪。
- 工資 — 員工受僱期間應得之報酬,部分假別期間會受影響。
- 醫療機構證明 — 證明員工病假原因及天數之官方文件。
- 差勤系統 — 員工線上申請各類假別的專用資訊系統。
- 主管 — 負責審核並核准員工請假申請的職務。
關聯
- 示範公司 >> 適用 >> 特休假
- 示範公司 >> 適用 >> 病假
- 示範公司 >> 適用 >> 事假
- 特休假 >> 未休畢則折算 >> 工資
- 病假 >> 達三日以上須檢附 >> 醫療機構證明
- 病假 >> 期間工資 >> 折半發給
- 事假 >> 期間不給 >> 工資
- 差勤系統 >> 用於申請 >> 事假
- 主管 >> 核准 >> 事假
來源原稿:docs/示範公司請假辦法.md(AI 萃取定稿,rag_extract/gemini-2.5-flash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