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4 Ki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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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範公司資訊安全守則
一句話定義
規範公司系統密碼、遠端連線、資料分級及行動裝置使用之資訊安全準則。
要點
- 系統密碼須至少 12 碼(含大小寫字母與數字),每 90 天更換一次,禁止記錄明碼於便利貼或共用文件。
- 遠端連回內部系統須使用公司配發之 VPN,禁止使用公共 Wi-Fi 直連;VPN 帳號由資訊部核發,離職當日停用。
- 文件分為公開、內部、機密三級;機密文件禁止外寄與上傳雲端硬碟,內部文件外寄需主管核准。
- 公務筆電須開啟全碟加密,且禁止接入未經資訊部登記之 USB 隨身碟。
關鍵實體
- 系統密碼 — 需符合特定複雜度與更換週期之認證憑據。
- VPN — 由資訊部核發,用於遠端安全連回公司內部系統之工具。
- 資訊部 — 負責核發 VPN 帳號與登記 USB 隨身碟之管理部門。
- 資料分級 — 將文件區分為公開、內部、機密三種等級之管理制度。
- 公務筆電 — 須執行全碟加密之公司配發設備。
關聯
- 資訊部 >> 核發 >> VPN
- 員工 >> 使用 >> VPN
- 主管 >> 核准 >> 內部文件外寄
- 資訊部 >> 登記 >> USB 隨身碟
- 公務筆電 >> 開啟 >> 全碟加密
來源原稿:docs/示範公司資訊安全守則.md(AI 萃取定稿,rag_extract/gemma-4-31b-it)